【法学汇】检察版“企业合规法”的四大瓶颈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12-29 14:49 评论关闭 企业合规制度是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和维护理念而进行的一次司法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来推动,而是要在对其进行审查之前,对其进行合规审查,从而使其成为公司合规制度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 企业合规已是全球化发展的潮流趋势,而以检察机关为主体的合规性管理在我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中国本土化的企业合规法还存在着四大瓶颈:办案时限有限、诉诉衔接不畅、检察建议缺乏刚性、合规成本高,而检察版的“合规制度”则着眼于公司经营中更加重要的利益,并将刑法法规引入到合规制管理中。为了保证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安全运行,充分引入合规协同化、前置化、流畅化、差异化的动力,以协同推进企业合规建设。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的办案理念正逐渐从立法向司法延伸,而在司法领域,司法权力的运用比立法更能体现其效力。检察机关对以上观念的探讨,包含了时下热烈讨论的公司法规,将刑法与公司制度相结合,使公司真正体会到刑法的宽恕。如果涉及的公司确实已经制定了符合条件的程序,并且能够保证符合计划的持续运作,那么在犯罪的严重性和社会影响不大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作出不逮捕或者不起诉的判决。2021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在深圳宝安区检察院首次引入了独立第三方监督和验收机构。企业合规制度作为舶来品,在我国现阶段尚处于实践探索,因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检察机关如何在突破现行法律和政策的界限下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特别是在我国法律还未规定涉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暂缓起诉制度等背景下,如何适用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已成为当前司法实践的重难点。企业合规制度是检察机关为民营企业服务和维护理念而进行的一次司法实践,但这并不意味着仅仅依靠检察机关来推动,而是要在对其进行审查之前,对其进行合规审查,从而使其成为公司合规制度得以发挥的重要因素。企业合规化的实施,使检察机关在企业合规化管理中扮演着监督的角色,这是维护社会公益的责任。完善我国目前尚处在探索阶段的公司治理体系,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坚持将中国本土化的改革推进方向注入多元化的动力,从而为后阶段出台的正式制度文件提供足够的经验。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合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合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国家大力支持企业合规工作的开展,人社部于2021年3月18日将企业合规师纳入我国《职业大典》,由此企业合规工作有了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企业合规队伍。随后,中企评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成立,举办了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宣传企业合规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到企业合规工作的开展。中国企业评价协会发布首个《企业合规师职业技能评价标准》,为考试提供了编撰教材、制定考纲的依据,成为考试举办的有力支撑。第二届企业合规师考试时间已定,于10月22日正式举行。鉴于企业合规师职业能力水平考试涉及到法学、管理学、财会审计等多维度知识,考试范围较广,考试难度较高,并且考试内容多从实践出发,需要考生有一定的实务经验。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进行报考。报名通道已经开启,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随时打开企业合规师考试网官网开始报名,报名截止到7月4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jiaoyu/49331.html 标签: